1、承担重大教学和科技研究任务的教师项目组,参加实习或重大比赛项目的学生班(团队)可办理图书集体外借。
2、集体外借图书的教师由教务处或科研处出具证明,学生由所在系或团委出具证明,尔后方可提出外借申请。
3、集体外借须提出书面申请,说明借书用途、类别、数量、期限和具体责任人,经馆长批准后方可造册登记办理外借手续。
4、集体外借图书必须按批准的时限归还,图书馆可根据需要随时收还。
上一条:各类特殊文献使用规定 下一条:借书权限表
【关闭】
版权所有:河西学院图书馆 陇ICP备05000590号 通讯地址:甘肃张掖环城北路846号 邮编:734000电话:0936-828208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