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集体外借
发布时间:2023年10月16日 16:24  |  查看次数:[]

1、承担重大教学和科技研究任务的教师项目组,参加实习或重大比赛项目的学生班(团队)可办理图书集体外借。


2、集体外借图书的教师由教务处或科研处出具证明,学生由所在系或团委出具证明,尔后方可提出外借申请。


3、集体外借须提出书面申请,说明借书用途、类别、数量、期限和具体责任人,经馆长批准后方可造册登记办理外借手续。


4、集体外借图书必须按批准的时限归还,图书馆可根据需要随时收还。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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